苇河林区基层法院:法官辛勤付出 换来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7-08-28 09:57:06


    近日,苇河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指定管辖的定作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辛勤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原、被告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曾某某与北京某某石业中心分别于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就五常市山河屯林业局鹰盘庄园加工、安装汉白玉大型雕件工程签订了两份合同及三份补充协议,总金额2661 450.00元。合同履行过程中,曾某某发现北京某某石业加工的部分汉白玉存在裂纹、青斑、花斑、黑线、多块汉白玉拼接、破损处人工物质填补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经与该石业中心的经营者李某某沟通,双方于2016年5月30日达成了《鹰盘山庄汉白玉工程施工更换清单》,之后曾某某督促李某某尽快按照清单的约定履行义务,李某某始终未予更换。曾某某起诉到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要求被告北京某某石业中心将质量不合格的汉白玉拆除,并赔偿因违约遭受到的损失1439 795.88元;支付违约金108 290.00元;鉴定费500.00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被告北京某某石业中心又提出反诉,要求撤销2016年5月30日双方所签订的更换清单;被反诉人曾某某支付108 290.00元的承揽费。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在处理该案的过程中,因在采取保全措施时由原告引领,造成被告误解,故主动申请回避,后该案由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给苇河林区基层法院管辖。

    本院立案后,因该案是指定管辖案件,案件标的额又较大,双方当事人矛盾更是尖锐,院里高度重视,决定由民一庭庭长亲自承办该案。

    因案件事实部分需要鉴定,而该鉴定难度又很大,主审法官多次去哈市等石雕厂了解石雕知识和原告处查看汉白玉雕件,掌握了大量的信息,为审理本案打下了基础。

    主审法官从今年3月到8月,在5个月的时间里多次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并耐心细致一遍遍做当事人的工作,平息当事人之间的火气。因双当事人都不在本地,为了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主审法官主要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沟通。原本大家认为在没有鉴定结果,且双方当事人争议又较大的情况下,该案的处理一定是困难重重。8月18日,最终经过6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主审法官用前期对石雕雕件所掌握的知识,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摆事实讲道理,深入浅出做双方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当事人不再要求继续鉴定,并对该定作合同再无任何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到位,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文章出处:苇河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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