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河林区基层法院:采取有效执行措施 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7-09-22 10:57:31


    自2017年8月17日全省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以来,为打赢“百日攻坚战”,苇河林区法院仅用6天时间执结各类案件7件,充分展现了司法震慑力,强有力地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2017年8月25日我院受理于某某诉张某某、于某某诉李某某、于某某诉王某某、于某某诉杨某某、于某某诉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2017)黑7523民初88---92号民事案件共计5件,考虑到5起案件的原告为同一人,首先案件均为借贷纠纷,其次从庭审到裁判再到执行,不仅浪费审判资源,同时也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为节约审判资源和当事人时间,我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季勇同志主动牵头,在执保案件执行中,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通过电话沟通及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仅用2天时间就将5件案件全部调解并履行完毕。原告领回执行款共计7万余元,当庭表示撤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二、2017年8月26日我院受理杨某某申请执行康某某财产保全案件,我院“雷霆出击”,从受案到结案仅用3个小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为该案的庭审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李某某诉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该案在庭审过程中双方争执很大、矛盾尖锐。在执行过程中,避免激化矛盾,在执行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时,让双方当事人的朋友、亲属帮助劝说,同时向当事人以案释法,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四、刘某某申请执行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均为国家在职工作人员,为避免本案影响双方当事人工作、生活,我院采取网络冻结、扣划的方式将申请人申请执行款项全部执行到位,同时执行人对此举措也心悦诚服。

    以上7件案件的顺利执结,只是苇河林区法院“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迈出的第一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苇河林区法院会继续采取有效执行措施,认真排查未结执行案件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查控功能、信用惩戒等有效机制,为打赢这场“执行攻坚战”而继续努力。

文章出处:苇河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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