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中院举办全区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09-30 10:23:16



9月28-29日,黑龙江省林区中院举办全区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


省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尧为大家授课


省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马晓瑞进行全面讲解


沾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初景君进行系统讲解


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马妲 摄

9月28-29日,黑龙江省林区中院举办全区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班,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出席培训班并讲话,林区两级法院民商事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共81人参加培训。

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省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尧、马晓瑞和法官助理王亚男,林区中院民二庭庭长孙丹及沾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初景君分别围绕“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法官助理的角色定位”、“民间借贷审判实务”、“《民法总则》对民事诉讼领域法律适用的影响”、“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以及“执行异议之诉审判实务”六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讲解。

刘庆林副院长在培训中指出,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激增,案件法律关系日趋复杂,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层出不穷,林区民商事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亟待提升,在这种背景和情况下,举办本次培训十分必要和及时。同时,他对本次培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凝心聚神加强学习,切实保证学习效果;二要带着问题,深入思考,全面掌握培训内容;三要总结成果,搞好转化,充分释放培训效果。参训学员们严守纪律,认真听讲,积极互动,培训现场秩序井然,气氛热烈,培训效果良好。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将把此次培训的所学所带回工作单位与未能参会的同事一起分享,共同提高,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水平,促进林区民商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汪盈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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