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部署,全面提升全区民事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解决当前民事审判实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11月1日至2日,省林区中院举办了全区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全区两级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民事审判庭庭长、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在培训活动开始时强调:一是要凝心聚神参加学习,切实保证学习效果;二是要带着问题,深入思考,全面掌握培训内容;三是要体现效果,搞好转化,充分释放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邀请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振宏、省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刘生亮就民法总则的理解与适用问题、民事裁判方法与事实形成的正当化问题进行了授课。同时,省林区中院副院长刘庆林就破解制约审判质效难题、推动审判质效提升明确相关要求,民一庭庭长王峄东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办法。
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既有新法律新精神,又对审判实践进行普遍性指导,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指导性,获益匪浅。此次培训是打造全区“业务过硬”法官队伍的一次“练兵学习”,将有效促进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下全区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