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郑颖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第一党支部“学习十九大精神 内化于心 外化于形暨以案为鉴、优化作风”主题支部会议,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省直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与党支部成员一起学习交流体会。第一党支部书记苏显荣主持会议,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省林区中院第一党支部6位同志分别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郑颖辉院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讲话和“以案为鉴、优化作风”会议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郑颖辉充分肯定了同志们的发言并指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是每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是遵守党章、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优化作风建设郑颖辉谈了认识和体会。她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因为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郑颖辉结合中国共产党的成长史、发展史、建设史,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发生的剧变阐述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同时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指出作风建设关乎法院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郑颖辉要求,林区法院机关党委、政工部门同志在作风整顿活动中要起到排头兵、领队羊的作用,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优化作风建设。从我做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使法院各项工作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