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发布时间:2017-12-12 14:12:52



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赶赴苇河林区基层法院讲授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专题党课


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干警参加此次党课(一)


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干警参加此次党课(二)

根据省林区中院党组的学习、宣讲、贯彻十九大精神要求和安排,2017年12月12日上午10点,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赶赴苇河林区基层法院讲授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专题党课,深入浅出的向基层法院的干警讲解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要思想和深远意义。

刘庆林指出,党的十九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十九大报告通篇贯穿着法治思想,闪耀着法治光辉,描绘了新时代法治建设宏伟蓝图,为林区法院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林区法院干警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全面开启新时代林区法院工作新征程。

刘庆林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任务和新举措,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指明了前行方向。作为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之一,林区法院必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具体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应有的作用。

刘庆林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高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政治站位,厘清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思路。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态环境和公正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需求与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发展不平衡、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司法保障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找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目标、新方向。

一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新定位,树立践行生态环境保护新理念,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新任务,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新举措,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态环境新需要,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坚决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以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二要树立和践行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生态文明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保护系统保护观,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伦理观,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生态保护观和维护程序正义、兼顾实体正义的环境正义观。要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在维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新贡献。

三要抓住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机遇,继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和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等改革措施。要探索配置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构建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的衔接联动机制。要强化队伍的政治建设和担当精神,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依法公正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四要深刻认识检察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的意义与价值。要准确把握检察公益诉讼特点,深入研究此类案件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创新审判方式方法,完善工作制度,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公正审理;要处理好审判权与检察权、行政权的关系,主动接受监督,尊重行政机关的首次判断权和自由裁量权,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要求,切实履行审判职责; 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审判工作作为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协调、通盘部署和督促指导,全力抓好抓实。

今后,我们要全面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把握新论断、新特点、新目标、新要求,按照最高院、省法院和林区中院党组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确定的重大部署与林区法院的审判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扎实做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推进森工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发展、为建设美丽森工、美丽龙江、美丽中国做出林区法院的贡献!

党课结束后,刘庆林听取了苇河法院党建工作汇报,同时就司法生态修复机制运行和推进工作以及环资案件专题宣传片的拍摄工作进行了指导。


责任编辑:张鑫栋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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