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黑高法明传〔2017〕190号)要求,为加强推荐先进典型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推荐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2日。
拟推荐林区中院邢事审判庭、桦南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拟推荐林区中院干部科干事慕欢、方正林区基层法院办公室负责人辛明、绥棱林区基层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光勋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对上述拟推荐集体和个人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电 话:0451-87512068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51-1号211室
邮政编码:150080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