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区中院机关第三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8-01-19 13:24:16



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对2018年工作作出部署 管昕宇摄


省林区中院第三党支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管昕宇摄

2018年1月19日,省林区中院第三党支部召开2017年工作总结暨组织生活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对2018年工作作出部署。

会上,三支部干警分别对自己2017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总结成绩,查摆不足;支部全体党员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行了民主评议;部署了2018年工作。同时,会上学习了郑颖辉院长在2017年度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传达了最高院关于扎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容。会议由第三党支部书记国成主持。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充分肯定了第三党支部和四个部门2017年取得的工作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对2018年的工作做出部署:一是抓好学习培训,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加强调研指导,做好成果转化,推动审判工作开展。三是落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要求,探索和创新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工作。四是组织举办第三届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五是抓好均衡结案,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六是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强化审判管理。七是创新考评机制,量化考评要素。八是强化责任追究,推动案件质效全面提升。九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院机关的纪律和制度。

责任编辑:张鑫栋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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