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
2017年,全区两级法院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全力提升审判质效、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深入开展“争创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争当优秀法官”活动,涌现出一批司法服务水平优、审判工作质效好、司法业务能力强、司法廉洁意识高的“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
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推动全区法院“三优”创建活动有效开展,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林区中院党组决定:
授予方正林区基层法院、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兴隆林区基层法院、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为2017年度林区法院系统“优秀基层法院”称号。
授予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建兴法庭为2017年度林区法院系统“优秀法庭”称号。
授予鹤北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张成江、清河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涂利辉、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兼民一庭庭长胡艳梅、桦南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韩光杰、沾河林区基层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初景君、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王峄东、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邰永华为2017年度林区法院系统“优秀法官”称号;授予兴隆林区基层法院政工科负责人兼监察室主任杨胜利、 鹤立林区基层法院政工科副科长李娜为2017年度林区法院系统“优秀政工干部”称号;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周立峰为2017年度林区法院系统“优秀司法警察”称号。并分别对上述先进个人荣记三等功一次。
以上受到表彰的优秀法院、优秀法庭和优秀法官,是2017年林区法院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现了林区法院、法庭和法官的良好风貌,是全区法院、法庭和干警学习的榜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林区中院号召,全区法院要继续开展向“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学习活动,以先进为榜样,以典型为标杆,全面落实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和中院党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推进司法改革、体制改革为动力,全力推进落实“适应改革、提升素质,强化审判、加强保障,公正司法、树立形象”工作思路,为开创林区法院工作新局面,促进林区法院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