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嘉奖中院机关优秀公务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2-11 11:21:16


中院各部门:

2017年,中院机关广大干警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忠实履行岗位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涌现出了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好、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公务员。

为激励中院机关广大干警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忠于职守、勤政廉政,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院党组决定,对韩宇等15名被评为2017年度优秀公务员的同志给予表彰嘉奖。

中院希望,受到表彰嘉奖的同志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广大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勇于进取、务实创新、恪尽职守、奋发有为,进一步做好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实现中院党组确定的工作发展新思路,开创林区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件:中院机关优秀公务员表彰嘉奖名单(15名)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2月9日


附件


中院机关优秀公务员表彰嘉奖名单(15名)


韩  宇

国  成

尤晓东

李冬平

孙建国

李  媛

吴红松

李士波

何万斗

王  彬

王一妃

邓  尧

孙维娜

黄大可

孙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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