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下午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上诉人王秀芬、姜忠仁与被上诉人曹喜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8-02-24 13:02:58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下午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上诉人王秀芬、姜忠仁与被上诉人曹喜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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