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党组(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18-03-02 14:36:03



3月2日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管昕宇摄


省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颖辉与各部门负责人代表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 管昕宇摄


省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颖辉与各部门负责人代表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二) 管昕宇摄


省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颖辉与各部门负责人代表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三) 管昕宇摄

32日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法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会议精神,部署2018年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由省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颖辉主持。

会上,省林区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卫国传达了石时态院长在全省政法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郑颖辉与各部门负责人代表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对2018年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部署。

郑颖辉指出,2017年全区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以及省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林区法院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筑牢政治定力,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强化执纪问责,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郑颖辉要求,2018年全区法院要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全面深化党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以作风整顿年活动为契机,推进作风建设,深化巡查督察工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要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强化法院领导干部抓队伍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探索完善审判权监管机制;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突出惩治腐败重点,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从严治院,锲而不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中院各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中院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张鑫栋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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