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区中院院长李大伟拜会省人大代表进一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2-05-30 13:45:20



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同志与省人大代表、牡丹江林管局党委书记王常文同志就下一步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交换意见。


李大伟院长、朱晓天副院长与牡丹江林管局党委领导同志座谈,共商林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和林区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

    2012年5月23日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大伟在牡丹江市拜会了省人大代表、牡丹江林管局党委书记王常文同志。双方就林区两级法院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地服务总局党委制定的“四八四三”发展战略、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林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和林区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座谈,并就下一步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充分交换了意见。

    李大伟院长首先代表中院党组和个人对王常文书记多年来对法院工作的帮助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谈到,人民法院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根本保证。作为林区法院系统,及时加强与森工系统内的人大代表的联络,定期汇报法院各项重点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是林区法院系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人大代表了解、理解和支持林区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也是保障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促进全区法院进一步做好审判工作,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深化法院体制机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对全区法院自觉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有力地服务总局党委制定的“四八四三”发展战略的实施,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林区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座谈中,李院长指出,今年年初,中院针对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规划,安排中院督查室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地把林区两级法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审判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都要向人大代表邮寄情况汇报,以便更好地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院将认真加以落实和整改。截至到目前,中院共邮寄相关资料16份,收到人大代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5条。为此,中院完善相关制度3项,确保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到位。

    王常文书记表示,年初到现在,陆续收到中院邮寄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廉政工作部署等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已达4份、电话征求意见、建议若干次,我个人对法院的联络工作非常满意。同时,通过这些情况汇报也使我对法院工作有了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特别是近一段时期,林区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总局党委制定的“四八四三”发展战略,想办法、求实效,为林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等方面做了许多大量务实的工作,管理局党委、管理局是满意的、认可的。希望林区法院立足本职,进一步发挥好为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繁荣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

    最后,李大伟院长再次感谢王常文书记多年来对法院工作的帮助和支持。也希望王常文书记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法院工作,多到法院看一看,走一走,多提一些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责任编辑:王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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