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宪法修正案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颖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郑颖辉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修改宪法是国家政治生活和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学习上入脑入心,落实上不折不扣,各战线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认真学习并付诸实践。一要深刻理解修改宪法重大的现实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二要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宪法所起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三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模范遵守宪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四要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利用法官职业特点,创新多种宣传形式,营造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法治氛围。
会议听取了党组成员就所分管工作第一季度完成工作清单和第二季度的工作安排。结合当前林区法院工作实际,郑颖辉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对标定位,查找不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对标定位、找出差距、提出措施、补齐短板,明确2018年林区法院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向。固本强基,提档升级。对于常规工作,各战线一定要提高标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自选动作上下功夫,做到抓严、抓实、抓细、抓到位。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要善于在日常工作中挖掘我们自身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学在新处,谋在深处,干在实处。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和落实改革各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化改革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推动新时代林区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