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带队深入穆棱、绥阳重点国有林区开展专项司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8-03-22 15:55:45



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在穆棱林区基层法院调研


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在绥阳林区基层法院调研

3月20日、21日,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一行三人到穆棱、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实地走访调研,并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相关工作与当地党政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穆棱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维君,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艾厚军,及林业局相关单位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绥阳分局,参观了黑龙江老爷岭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标本馆,观看了宣传片《寻梦老爷岭》,绥阳林区局任善清、梁卓两位副局长分别介绍了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绥阳分局及湿地公园的基本情况、保护现状,就人民法院在公园建设等方面的司法保护提出了中肯建议。穆棱东北红豆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等负责人介绍了关于穆棱林区红豆杉自然保护区及东北虎豹生态走廊维护和建设情况。

座谈会上,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基层法院院长就涉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实情况作出全面汇报,并与参会人员就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特别是破坏林地民事赔偿以及提高人民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等方面作了深入交流。

刘庆林指出,十九大报告提出了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这是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近期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也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明确了具体要求,林区法院要发挥自身优势,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刘庆林强调,一要注重环境资源审判经验工作总结,特别是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工作经验的梳理归纳。二要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延伸服务,做好对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绥阳分局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三要加大横向联动沟通力度,建立与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等单位的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互通互联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格局。四要加大调解力度,充分化解纠纷,通过典型案例、庭审公开、宣判公开、裁判文书公开等方式,履行谁司法谁普法职责,用务实的司法作风为森工重点国有林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特别是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建设、运营、职能作用发挥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鑫栋    

文章出处:宣传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