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深入绥阳林区基层法院 为绥阳林区司法公益修复林基地揭牌

发布时间:2018-09-04 08:51:53



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致辞


绥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李波致辞


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艾厚军主持揭牌仪式


刘庆林和付景峰共同为司法公益修复林基地揭牌


揭牌现场(一)


揭牌现场(二)

近日,绥阳林区司法公益修复林基地在绥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八里坪经营所9林班13林班举行揭牌仪式。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绥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书记艾玉芬、局长付景峰、副局长李波、党委政法委书记付先宝;林区中院研究室主任国成;绥阳林业地区公安局政委杨喜志;绥阳林区公检法三机关班子成员、干警代表;绥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相关科室领导及八里坪经营所、向岭经营所相关领导及职工代表等人参加了揭牌仪式。期间,刘庆林和付景峰共同为司法公益修复林基地揭牌,并由刘庆林及李波发表致辞,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艾厚军主持揭牌仪式。

刘庆林指出,绥阳林区司法公益修复林基地的建立,标志着绥阳林区基层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这次绥阳林区基层法院成立司法公益修复林基地就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精神,特别是全省森工林区改革发展推进会议和全省森工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和最新成果,为在全省森工林区全面推行司法生态修复机制发挥了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标志着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生态修复机制成果的推开转化。我们林区法院当以此为契机,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历史使命,牢固树立和践行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的新观念,依法履行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职责,全面推进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为保护绿水青山树立司法红线。

绥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李波在讲话中表示,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特别是司法公益修复林基地所在施业区的林场(经营所),将满腔热情的支持司法机关的此项工作,积极配合,积极创造有利的条件。政法各机关将发挥好各自优势,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携手将绥阳林区司法公益修复林基地的工作扎实有效的加以推进。

司法生态修复,建设美丽中国,关乎亿万人民福祉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将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和贯彻到司法审判各领域、各环节,全面贯彻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凝心聚力、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美丽林区、建设美丽龙江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鑫栋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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