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林区法院系统刑事审判法官续职资格培训班于2012年2月27日上午9时在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开班,至3月1日下午4时,历时4天圆满结束。全林区两级法院33名刑事审判法官参加了续职资格培训。此次培训是由省法官学院林区分院与林区中院刑事审判庭联合组织开展的。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峰出席结业仪式并做了总结讲话。
省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陈永刚、刑事审判三庭庭长陈光辉、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韩立伟三位同志紧密结合林区刑事案件特点,围绕刑事审判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分别为林区法院刑事审判法官讲授了《量刑规范化实务》、《案件质量与审判监督实务》和《法律文书制作与质量》等刑事审判业务知识。学员们一致认为,培训内容有的放矢,提出了当前刑事审判综合治理对策,是一次求真务实、收效显著的更新刑事审判知识结构、增长刑事审判技能、提升刑事审判业务水平的难得机遇,必将极大地促进林区刑事审判工作全面实现“三个提升”。
在续职资格培训结业仪式暨座谈会上,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韩国民同志充分肯定了在过去一年里全区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良好成绩,同时指出刑事审判工作在现阶段存在的不足,明确了今年刑事审判工作重点,当务之急是全方位推进《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落实。要求各基层法院2012年要在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充分发挥审判独立性作用、规范庭审程序、严格证据审查、严格执行评议制度、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刑事审判工作规范制度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工作、开拓创新。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结合授课内容,查找并切实解决目前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有效提高刑事审判整体办案水平。庞志刚、邰永华、刑锴三位副庭长分别就审判管理、量刑规范化和少年审判工作进行了部署。
林区中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孙峰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指出:在过去的一年,中院刑事审判庭在中院党组和两级法院刑事审判战线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获得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殊荣,赢得了上级法院领导及广大干警们的充分肯定。但成绩属于过去,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干部要继续发扬传统,保持荣誉,再创佳绩;要明确自身职责,不断学习更新法律知识,提高办案能力,遵守各项法律制度和规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作用,为林区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