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林区法院腾飞插上文化的羽翼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纪实

  发布时间:2012-06-26 15:50:08


    日出东方红、霞映完达山,毗邻一江秀水,耳颂完达松涛。在中俄界河乌苏里江畔、完达主脉神顶峰下,洋溢着林区法院文化活力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就坐落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

    近年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结合自身特点,坚持特色文化建设,将特色文化建设与法院业务工作紧密联系、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密切交织、与司法作风形象密切融合,以“厚德立身,博学务实,尚法慎思,刻廉为民”为灵魂、以“红色革命精神”和“北大荒精神”为支柱,构成了独领风范的法院文化框架,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将“走进大森林”知识竞赛、营造“法官林”活动与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学习优秀法官宋鱼水、金桂兰、陈燕萍等先进事迹活动紧密联系,激发了全院干警珍爱森林资源、服务林区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实现了特色文化建设与林区经济建设相结合。坚持定期组织法官送法上门,深入山上林场指导依法护林;针对侵占林地、湿地的现象,组织法官撰写专题调研文章,通过依法审理侵占林地案件,为林区收回12400余亩耕种土地退耕还林、还湿,实现了特色文化建设与优质法律服务相结合。坚持每年开展“四个一”即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组织一次法官宣誓、举办一次主题演讲、开展一次主题征文活动,再造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文化精髓。同时,通过每周一政治学习、每周四电子图书室业务学习、组织干警参观烈士陵园、积极参加东方红局小城镇建设等活动,丰富了干警学习内容,拓宽了干警文化建设视野,实现了特色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涵盖审判业务、队伍建设、政务管理三大管理体系的69项规章制度,在法院院区建立廉政投诉中心、“文化墙”,在干警办公桌摆上符合林区法官特点的“八大纪律、八项注意”和“五个严禁”警示,用法院文化熏陶了干警自励、自省、自警、自觉、自律意识,规范了干警司法行为,实现了特色文化建设与规范化现代司法制度行为相结合。

    特色文化建设极大地促进了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各项工作。东方红法院先后被省团委、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优秀基层法院”、省“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0年荣获省高院授予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2011年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提名。

责任编辑:王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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