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新一届党组班子组建后,紧紧围绕森工林区建设现代化大森工、新森工和依法维护林业企业及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对审判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建设“四优”法院,努力开创林区法院工作新局面的工作目标,在经过充分走访调研、反复讨论研判后确立了“打基础、上水平、求发展、做贡献”为林区法院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
打基础,就是要打牢思想建设、队伍素质、制度机制和自身发展基础。就是要求林区法院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从思想上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着力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高干警队伍的业务素质能力,为林区审判事业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复合型、专家型审判人才;本着“有用、管用、好用”的原则整章建制,把实际工作中成功有效的经验进行固化,把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并具有林区法院特点的有关新举措进行固化,建立起“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工作秩序和氛围,强化责任追究制,充分体现出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内部建设上,确保审判管理流程所需要的软、硬件设施全部到位,达到规定的标准,切实提升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在外部建设上,及时主动地向总局党委、总局和省法院及有关部门汇报两级法院开展的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争取理解和支持,不断推动林区法院取得更新更大的进步和发展。
上水平,就是确保司法能力上水平、队伍管理上水平、审判工作上水平、案件质效上水平和服务民生上水平。就是要求林区法院广大审判法官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及时总结、广泛应用,确保运用法律能力、驾驭庭审能力、司法调解能力和判决说理能力等四种审判能力不断提高、不断上水平。要求林区法院领导干部在干部管理和使用上,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选任有责任心的人、有创新意识的人、有工作能力的人、善于团结干事的人,完善干部人才队伍储备,形成干部队伍梯次结构管理机制,确保干警队伍管理上水平。要求林区法院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确保审判公正;加强审判效率管理,力争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审判监督;加强审判层级管理,提高审判水平;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坚持审判导向,确保审判工作上水平。要求林区法院从公正、效率、效果三个方面对各类案件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和深入分析,确保一审、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调撤率、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三上升”,二审和再审案件和信访案件数量“两下降”审判工作目标的实现,案件质效上水平。要求林区法院立足林区实际,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普通案件,林区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征地拆迁、房屋改造等重点案件,林区经济转型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社会保障、下岗职工、低保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方面的突出案件;强化诉讼指导力度,强化调解速裁力度,推行巡回审判方法、判后答疑制度和定期回访制度,确保实现“案结事了”;认真落实最高法院颁布的23项便民措施,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司法需求,全力提升司法服务民生工作水平。
求发展,就是能动司法建设求发展、内部管理建设求发展、法院文化建设求发展和基层基础建设求发展。就是要求林区法院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紧紧围绕“四八四三”发展战略,想发展、谋发展、保发展、促发展,积极为总局党委、总局、林业局党委、林业局建言献策、保驾护航,以自身的服务保障工作谋求法院新的、更大的发展。坚持“强化管理、深挖潜能”原则,向管理要成绩,向管理要效率,以管理促职能、以管理求发展的理念,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审判作风等方面的管理,认真开展改进法院作风,提高干警素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等系列活动,建立以管案、管人、管事为核心的审判质效考评、工作绩效考评和决策服务保障管理体系,实现司法质量高、纪律作风严、服务大局实、群众评价好的自身发展目标。加大对文化办公设施的投入,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努力塑造体现林区法院文化特点的外部环境、办公环境,提升文化品味,实现法院文化建设的大发展、大繁荣。以最高法院“天平工程”项目建设为契机,努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基层法院全面应用司法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相关配套设施;推进信息化在流程管理、质量评估、绩效考核、远程审判以及向上报送等方面的应用,进一步推广远程立案申诉、电子签章、公众信息查询、林区法院网站等司法便民措施,为今后林区法院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打好基础。
做贡献,就是以保护森林资源为目标,为生态战略安全做贡献;以社会和谐为目标,为林区民生保障做贡献;以发展为目标,为林区经济建设做贡献;以稳定为目标,为林区社会安定做贡献。就是要求林区法院以保护资源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国家重要森林生态屏障和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的战略规划,加大对涉林犯罪案件、涉野生动植物犯罪案件的审判力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制宣传工作,帮助林区百姓提高对生态建设长远意义、森林资源保护重大意义的认知程度,为保护和培育好森林资源,推进森工国有重点林区生态地位和作用的充分发挥做出积极的贡献。以促和谐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坚持民生司法,全面推进司法为民制度化、长效化、普遍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各项措施,不断满足林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以保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总局党委提出的加快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做大做强产业项目的工作要求,加大调研力度,积极探索和研究审判工作服务发展的新思路、新措施和新方法,对林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要及时、有效地提出司法建议,并适时出台带有整体性、针对性和指导性的全区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以求稳定为目标,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效科学地构建审判机关在社会管理格局、完善管理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服务、维稳、促和、破难等功能,有力加强矛盾化解,管理体制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着重加强信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法院干部接访、下访活动,集中精力化解信访积案,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林区两级法院和广大干警正在认真学习、加深理解这一工作思路,制定贯彻实施工作思路的年度计划和各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实现,为森工林区大发展、快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