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林区法院近三年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同时发布4起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典型案例。黑龙江日报、东北网、黑龙江法制报、森工要闻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作主旨发布。
据悉,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自2015年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以来,全面科学部署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将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理念落实到具体执法办案中,其中民事审判在助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提高人民群众环境保护和维权意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以来,林区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467件、二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36件,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养殖权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等各种类型。
发布会上,分析了环境资源民事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总结了环境资源民事审判实务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并就妥善审理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提出了对策及建议,指出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方面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办案法官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判技巧;二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良好沟通;三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以案说法、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及发布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林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本次新闻发布会由教育科副科长李海涛主持,民一庭副庭长芦颖、法官助理王丽娜共同回答媒体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