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中院院长郑颖辉 公开开庭审案并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18-11-15 14:06:09



省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颖辉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案件 管昕宇摄


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检察长聂生奎出庭支持公诉 管昕宇摄


庭审现场 管昕宇摄


当庭宣判 管昕宇摄


合议庭成员 管昕宇摄

11月15日上午9时,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范国臣故意伤害一案并当庭宣判。本案由黑龙江省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颖辉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刑庭庭长韩宇、审判员孙维娜组成合议庭,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检察长聂生奎出庭支持公诉,黑龙江鼎承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莹出庭辩护。中国庭审公开网、黑龙江法院网庭审直播平台进行了庭审实况视频直播。80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1996年5月9日18时许,被告人范国臣与徐培福、被害人罗庆全等人在穆棱林业局红岩经营所刘显聚家因琐事发生争吵、厮打。范国臣先打徐培福,后罗庆全、徐培福打范国臣。范国臣头部受伤后离开刘显聚家,到隋忠学家偷拿一把菜刀藏在身上,伺机报复罗庆全,随后在黑龙江省穆棱林业局红岩经营所吉祥商店斜对面公路上与罗庆全相遇,范国臣持菜刀将罗庆全头部、肩部砍伤,造成罗庆全腋下动脉离断致大出血死亡。范国臣于2018年4月22日到黑龙江省穆棱林业地区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

该案由林区中院通过电脑随机分案,由郑颖辉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开庭前,郑颖辉认真阅读了全部卷宗,多次召集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为简化庭审程序,保证庭审质量,于11月14日14时30分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就回避、管辖等程序性问题征求控辩双方意见,就涉案证据进行了庭前交换,做好了充分的开庭准备。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确定庭审调查重点,组织控辩双方针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整个庭审历时近两个小时最后当庭宣判,被告人范国臣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宣判后,被告人范国臣表示服从判决。

这次黑龙江省林区中院院长郑颖辉公开开庭主审案件,是林区中院深入落实最高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要求,积极参与全省法院“院长示范庭公开直播季”活动的重要实践。近几年,林区中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到一线办案,“回归”法官角色“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目标不断迈进。了解今年以来林区两级法院院领导办案已达到结案总数的24.62%。


责任编辑:张鑫栋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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