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省林区中院举办普法讲座引导广大学生远离“校园贷”

  发布时间:2018-11-21 15:02:33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校园贷”为主题,为黑龙江生态学院师生上普法教育课 陈雨琦摄


省林区中院法官助理边策授课 陈雨琦摄


教育课现场 陈雨琦摄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近年“校园贷”套路深、危害大现象,11月21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校园贷”为主题,为黑龙江生态学院师生上了一堂生动实用的普法教育课

授课中,林区中院法官助理边策从“校园贷”的业务分类、产生的严重后果、有可能发生的犯罪情况及应对措施等方面对“校园贷”这一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现象进行了详细解读。整个课程案例丰富、详略得当,受到了生的一致好评。

收听讲座的大学生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学习交流,深入了解了“校园贷”基本情况,明白了大学生应当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防骗能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适度消费,合理消费,并希望今后有机会多参加这样的普法讲座

近年来,林区中院积极延伸审判服务职能,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向社会各界群众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真正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创造和谐法治社会环境作出积极了贡献。


责任编辑:张鑫栋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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