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六项措施全面启动基层基础建设年为重点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2-03-15 14:40:49


    按照省法院关于开展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重点,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林区中院高度重视,积极反应,迅速行动,采取六项措施,全面启动林区法院系统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分层次组织学习,搞好思想发动。接到省法院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后,林区中院党组先后组织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认真学习,明确了省法院组织开展这项活动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并以黑林法[2012]16号文件制发了林区法院系统《2012年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重点,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推动主题实践活动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组建活动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效果,林区中院专门成立了以李大伟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峰、朱晓天同志任副组长,党组成员任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慧荣同志任主任的活动办公室,组建了综合指导、整章建制落实、机制建设实施、宣传培训和中院机关五个职能工作组,明确了院长抓全面、副院长抓战线、办公室全力推进、职能工作组各负其责的责任分工,为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健全了领导机构和责任机制。

    三是以换届为契机,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林区中院紧密联系林区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以基层法院院长换届为契机,积极协助森工总局党委和组织部门考核、考察新一届基层法院主要领导,确保把那些思想过硬、业务精通、年富力强的同志选拔到基层法院领导岗位。现林区基层法院院长平均年龄46.5岁,与换届前相比下降了7.3岁;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学历比换届前增加了5人,实现了基层法院领导干部的革命化、专业化和年轻化,切实加强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四是落实上级文件,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和省法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黑林法[2012]15号文件制发了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基层党组织、设立党员先锋岗、严格党建工作考评制等四项具体要求,并多次与有派出法庭的兴隆、绥棱、沾河三个基层法院沟通联系,要求法院成立党总支,派出法庭成立独立党支部或因党员数量不足与基层法院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党支部,实现了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

    五是院长深入部门调研,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同志利用2月16日至22日一周多的时间,深入中院机关各部门进行走访座谈,就中院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干警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并与干警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伟院长就如何做好下一个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打基础、上水平、求发展”的工作要求,一要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适应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二要提高司法能力,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积极、主动、公道地处理好群众的诉求;三要公正廉洁司法,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必将对基层基础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发挥龙头作用。

    六是规范审判工作,举办刑事类业务培训班。为规范林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林区中院由法官分院和刑审判庭利用2月27日至3月1日4天的时间联合举办了林区法院系统刑事类法官续职资格培训班。林区两级法院33名刑事审判法官聆听了省法院刑一庭庭长陈永刚、刑三庭庭长陈光辉、刑一庭审判员韩立伟同志分别讲授的《量刑规范化实务》、《案件质量与审判监督实务》和《法律文书制作与质量》等刑事审判业务知识,并于3月1日下午组织了闭卷考试,其中3人成绩优秀、30人成绩合格,有效地提升了林区法院刑事审判法官的业务素质、审判技能和核心司法能力,为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重点的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了好局。

责任编辑:王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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