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0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开展“珍爱美丽地球 守护自然资源”世界地球日主题党日活动。
今天上午,按照支委会工作安排,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在开放式的清滨公园里,向正在锻炼和过往的群众发放“珍爱美丽地球 守护自然资源” 世界地球日宣传单,倡导民众保护地球家园,参与环保活动,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参加本次主题党日活动。
世界地球日( The World Earth Day)即每年的4月22日,是一项世界性的环境保护活动。该活动宗旨在唤起人类爱护地球、保护家园的意识,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进而改善地球的整体环境。
林区中院希望通过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大家共同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投身“建设生态文明”伟大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