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世界环境日“大手拉小手,共护碧水蓝天”系列宣传(二)| 呵护绿色家园 维护绿色法治

  发布时间:2019-06-05 16:54:53



参观林区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远程信访接待室、12368诉讼服务平台和科技法庭、警务保障室 管昕宇摄

“冬有冬的雪花,春有春的草绿,天有蓝色的湖水,山更青水更绿,让中国更美丽,从你做起,从我做起”这首六五环境日主题曲表达了人民对美丽中国的美好期盼,每年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它的确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

今天,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诚邀来自黑龙江省碳索气候变化与低碳研究院、黑龙江省安徽商会再生资源行业委员会和龙江旅游小记者等30余人,走进林区法院参观并详细了解林区中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的主要工作成果。

受邀嘉宾在讲解员的带领下首先在审判区参观了林区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远程信访接待室、12368诉讼服务平台和科技法庭、警务保障室,了解了法庭开庭的过程以及科技法庭在多媒体信息同步采集方面的智能与应用。

来到办公区后,大家参观了执行指挥中心、审委会会议室、档案室、文化长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零距离了解了林区中院的基本建设及司法改革成果,并在审管办亲身体验了数字法院应用系统、裁判文书上网等阳光司法举措。

在审委会会议室,大家了解到,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首批也是黑龙江省首个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方面创造了多个全省首次:2016年黑龙江省林区法院举办了全省首届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2017年在全省首次启动司法生态修复机制;2018年5月挂牌成立全省第一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参观后,大家纷纷感慨:“没想到林区法院为我们国家的环境保护做这么大的贡献,以后我们也要为保护绿水青山作出自己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发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进军号令。林区法院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着力发挥自身环境资源审判优势,进一步完善强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呵护绿色家园,维护绿色法治,为林区司法生态修复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张鑫栋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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