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我国环境日的主题是“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今天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通报林区中院近三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即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并发布5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东北网、黑龙江法制报、森工要闻、黑龙江林业报记者莅临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作主旨发布。
发布会通报指出,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林区法院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导,努力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审判实践中,依托作为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这个平台,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司法生态修复机制,创新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立了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科学谋划有序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连续举办三届全省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树立和凝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恢复为主等理念和共识,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肯定;承接并完成多项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调研课题,为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牵头联合多家单位制定相关指导意见,规范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后建成苇河、东方红、桦南、八面通和绥阳5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不断推进修复性生态司法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
据悉,截止2018年12月末,林区两级法院共审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991件,其中判令司法生态修复79件112人,判令缴纳生态恢复金总计130余万元,已植造修复林木8万余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林区中院将继续创新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门化机构建设,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合议庭或审判团队;努力多办精品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指导、宣传和警示作用;规范建设司法生态修复基地,打造具有我省特色的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示范基地;联合黑龙江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高校,建立环境资源专家库和环境资源审判理论攻关合作机制;高质量办好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推进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建设美丽新龙江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本次新闻发布会由林区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曲行洲主持,由民二庭庭长孙丹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由研究室主任国成、民二庭庭长孙丹共同回答媒体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