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将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推向新高度,林区中院高度重视与本地高校环境法学理论研究领域的交流合作。应林区中院邀请,2019年18日下午,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李景义、副院长朱文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宏巍等一行7人来院,与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研究室主任国成、民二庭庭长孙丹、民一庭法官助理邓尧在林区中院开展座谈。
座谈重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课题合作申办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相关问题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意义进行交流讨论,并就双方建立理论与实践长期合作平台进行了深入探讨。
此次座谈会, 为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的再提高、再强化提供了强大的助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