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监督联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法院下发的《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规定(试行)》,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全区法院监督联络工作的水平,省林区中院在2012年第1季度,通过采取与人大代表定向联络、定时联系、及时反馈、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工作,实现了全区法院2012年监督联络工作的良好开局。具体做法如下:
一、思想上重视。过去,由于林区法院系统所处地理环境比较分散、偏远,案件数量相对较少,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在全省法院单项目标工作考评中始终排位靠后。针对这种情况,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同志到任之后,就监督联络工作做出了一系列的部署。他在督查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有效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是人民法院察民情、听民意、集民智的重要途径,也是人民法院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不断提升全区法院‘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工作的重要手段,必须不断予以强化和创新。”同时他还多次要求,要在思想上进行高度站位,提高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认识,从林区发展大局出发,从林区百姓利益出发,把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需要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的方面向人大代表多汇报、多沟通,以我们实实在在的联络工作让人大代表多了解林区的执法状况,以征得人大代表对林区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支持。目前,全区法院督查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已焕发出来,想工作、谋工作已经成为大家一致的工作意愿,为全年监督联络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工作上主动。为最大限度的争取人大代表对全区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省林区中院采取了定向联络、定时联系、及时反馈、征求意见四种工作方式。定向联络,就是按照省法院印发的《关于定向分级结对联络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方案》制定专项联络表,对负责领导、专职联络员以及联络代表进行责任明确,建立起定向联络体系。定时联系,就是每年以季度为标准,定时向人大代表报送工作情况和下季度工作部署,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就是针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交办的案件,及时反馈案件办理的最新进展,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就是以年度法院开展的各项重要活动、主要工作部署为内容,及时向人大代表报送相关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截止到2012年前三个月,中院共向结对联络的1名全国人大代表、2名全省人大代表报送2012年全区法院主要工作部署、年度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安排等相关材料12件次,电话征求意见4次、反馈情况1次。特别是在全省、全国“两会”期间,主动与人大代表沟通情况3次,有效地推动了全区法院监督联络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制度上明确。为充分发挥制度在保障工作方面的规范、约束作用,省林区中院督查室结合全区法院实际,重点强化了监督联络制度建设工作。分别完善了《全省林区法院系统督查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定向联络机制,将与人大代表定期、定向联络工作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下来,做到有章可循;制定了《全区法院定向联络工作操作流程》,对具体负责部门、联络事项以及时限要求、反馈情况落实等工作都进行了明确;制定了人大代表交办案件受理登记表、审批表和结案表,对审理交办案件的时限、人员、转办意见、承办部门、转办结果以及情况反馈等都进行了制度固化,形成了院长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主管院长总体负责,督查室具体办理的督查联络工作新格局,防止了实际工作操作中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时限把关不严等问题的发生。
通过采取上述做法,省林区法院系统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步入了正规,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全国人大代表苏艳霞女士对省林区中院联络工作评价为:“在我动身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前夕,省林区中院征求我的意见和建议,做的很及时,并将全年工作部署等相关材料邮寄给我,使我对法院工作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做的很具体。我也将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