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1日上午,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事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发现上诉人回答问题时声音很小、反应迟缓,遂询问上诉人是否身体不舒服,上诉人回答的声音不清晰,随后趴在桌子上。审判长立即宣布休庭,合议庭成员随后上前查看上诉人的具体情况,在询问上诉人无反应的情况下,立即拨打120急救热线,并通过多方途径联系上诉人的近亲属说明情况。执勤法警闻讯,也赶来询问被上诉人是否了解上诉人的病史情况。根据上诉人无法正常表述、其近亲属均在佳木斯市无法第一时间赶到及救护车未到的情况下,林区中院干警为上诉人食用了法院备用的急救药物以缓解上诉人的症状。
在等待120急救车到来的过程中,林区中院副院长刘庆林在接到合议庭汇报后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安排救助工作,司法行政科、立案庭干警也纷纷赶来配合处理相关事务。120急救车到达后,大家齐心协力将上诉人送到了救护车上。因上诉人身边无近亲属,合议庭成员主动跟随急救车将上诉人送到医大一院,中院法警程果将个人的3000元现金交到合议庭成员手中以便救治急用。
急救车到医院后,合议庭成员与匆忙赶来的上诉人的朋友一起跑前跑后,陪同上诉人做了一系列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束听到医生表示上诉人的身体状况平稳后才放心的离开。当日下午,上诉人的女儿给主审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并表示因为抢救及时,上诉人的身体状况平稳,已由哈尔滨市医大一院转回佳木斯市医院治疗。
林区中院干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场,把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当做最大幸福,将感动人心、温暖社会的道德温度传播开来,不计个人辛苦,不计较个人得失,向社会传播正能量,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真正做到“方便当事人、为当事人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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