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精神,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要求,不断扩大庭审公开范围,积极打造普法教育课堂, 10月25日上午9时,黑龙江省林区中院举行首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公开活动,邀请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春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旁听一起由黑龙江省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张岩担任审判长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庭审中,张岩审判长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的诉辩主张,认真归纳争论焦点,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对争议事实进行了针对性审查,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充分表达;旁听人员认真遵守庭审纪律,紧跟庭审节奏,聚精会神倾听,在庭审辩论环节,甚至被上诉人的陈述所感染,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整个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告知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从审判庭出来后,各位旁听人员非常激动,纷纷发表旁听感言。其中一位说:“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法院现场旁听庭审,第一次零距离看法官审案,第一次知道了庭审的过程和环节,真是印象太深刻了!”
还有人说:“旁听庭审,揭开了以往庭审的神秘面纱,使我们能现场学习法律知识,直观接受法治教育,懂得了怎样将案件事实用法律语言呈现出来,真是免费上了一堂普法公开课,这次法院之行太有意义了。以后我们一定坚持尊法学法用法,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
据悉,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是林区中院继庭审直播之后的又一项庭审公开举措。邀请国家工作人员走进审判法庭,现场旁听庭审或集中观看庭审视频,将更加有效地推动庭审公开;同时,通过旁听庭审以案说法、打造普法课堂,必将使“谁执法谁普法”进一步落到实处。今后,林区中院将进一步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以更大限度的庭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为黑龙江经济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