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区中院承办环境资源审判暨环境司法专门化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10-29 19:40:25













   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黑龙江省法院系统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和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工作,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法院特别是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中的经验和做法,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审判工作会议部署要求,2019年10月2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省林区中院承办“环境资源审判暨司法专门化座谈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喜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颖辉主持会议并致辞。 

   会上,省法院民一庭庭长何涛介绍近五年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亚布力人民法院院长张哲浩、东方红人民法院院长王睿分别介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侯佳儒教授,东北林业大学周玉华教授、王宏巍副教授,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巡视员陶金及龙江森工集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省检察院林区分院民行处处长张秀清参加会议并发言,省林区中院常务副院长孙勇、副院长刘庆林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座谈。各参会代表围绕黑龙江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新情况进行分析,对建立多单位联动机制形成共识,并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则、程序统一、部门协作、执法尺度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为黑龙江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环境司法专门化的推进发展献言献策。与会代表共同观看了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宣传片。 

   省法院副院长陈喜平在讲话中简要介绍了近年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服务我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各项体制机制,同时对下一步与检察机关、省林草局、森工集团等单位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他表示,林区中院承办的“环境资源审判暨环境司法专门化座谈会”是我省法院首次举办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的高层次沟通平台,黑龙江法院与各界专家、学者、权威汇聚一堂、凝聚共识,为今后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奠定了基础,期待各位专家学者多加指导,主动建言献策,助力提升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共同促进龙江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进步。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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