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要求, 11月20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第二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部分工作人员应邀到林区中院旁听一起公开开庭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由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刘庆林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邢锴、邹悦江共同组成合议庭。
上午9时,随着一声法槌落下,审判长宣布开庭。庭审中,审判长认真核对了当事人身份,告知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随后认真开展了法庭调查,并组织进行了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和调解,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告知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通过旁听,大家了解到这是一起民事再审案件。上诉人融某公司及王某于2014年4月20日至2014年9月30日在桦南林业局投资开发建设某综合住宅楼,因资金短缺,向被上诉人赵某某借款用以偿付工程款项,双方协商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形式将案涉房屋作为担保,但在还款过程中双方产生了纠纷。
历时1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非常感慨。一位同志说:“虽然自己的单位与林区中院是邻居,但还是第一次走进林区中院审判法庭看法官审案,如果没有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还真没机会零距离感受司法公开。”
“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庭审,今天能坐在法院的旁听席上,跟法官面对面,现场观看庭审,感受法庭的庄严肃穆,真的感觉很荣幸”,另一位同志说。
“整个庭审过程环环相扣,秩序井然;审判长思路清晰,语言严谨,庭审驾驭娴熟,为我们免费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使我们意识到在生活中要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希望法院能多开展这样的普法活动。”
一次庭审结束了,但林区中院的庭审公开、普法教育工作一直在路上。我们将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不断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