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下发通知 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发布时间:2020-02-10 20:14:08



为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风险,从源头上做好疫情防控,2月10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林区检察院、林业公安局共同下发《关于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要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疫情防控的高度共识和强大合力。

《通知》强调,要全力加大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全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要加强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要牢固树立共赢理念,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及时通报案件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还强调,要不断增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繁育、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风险和健康风险,及时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强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力量,运用各类举报电话、举报网站等平台,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舆论引导,形成群防群控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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