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林区法院战“疫”中的“隔空”办案

  发布时间:2020-02-28 17:25:39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逼停了法院的常规诉讼审判工作。疫情来了,全国各地纷纷进入了“战时封闭”状态,法院的诉讼服务场所关闭了,百姓不能出门了,当事人的诉讼怎么办?法院的案件怎么办?别着急,我们一起看看林区法院怎么办! 


林区中院:疫情防控敢捣乱?依法严惩不手软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月10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林区检察院、林业公安局共同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惩处严重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同时,为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风险,从源头上做好疫情防控,林区中院又联合林区检察院、林业公安局共同下发《关于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要求林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认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疫情防控的高度共识和强大合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沿江、绥阳人民法院:互不见面咋开庭? 视频连线当庭判 

   2月17日,沿江人民法院在省林区中院指导下,利用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罪案件并参加省法院组织的集中当庭宣判。本次案件中,沿江人民法院根据林区公检法三机关联合会签的《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工作规定(试行)》,启动涉疫情刑事案件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在二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的前提下,适用速裁程序,用公正的审理、快速的裁决严厉打击了疫情期间的不法分子。 

   2月25日,绥阳人民法院利用远程办公办案平台“隔空审判”被告人于某某非法狩猎案并当庭宣判。疫情以来,绥阳人民法院坚决落实林区中院联合林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制定下发的《关于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非法狩猎犯罪行为,为从源头上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东方红人民法院:婚礼取消咋回事?网络立案不下线 

   疫情防控期间,虽然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现场办理立案工作暂时停止,但东方红人民法院坚持网上立案不停歇,安排专人接听12368服务热线,接收网上立案、审查立案材料、查收邮寄材料、登录诉讼服务信息平台。立案庭扈佳玉同志就是一直坚守在这个岗位上的代表。 

   扈佳玉本应在正月初八这个好日子步入婚姻殿堂,酒店、司仪等已一切准备就绪。但是在疫情面前,为了不耽误院里的立案工作,她当机立断,决定暂时取消婚礼,坚守工作岗位。她说:“虽然疫情让我们与外界暂时隔离,但是法院的立案工作不能停歇,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必须时刻保护。疫情不散,婚礼不办!” 


诺敏河人民法院:不让出门咋送达?微信发送快速办 

   疫情期间,诺敏河人民法院积极推行“互联网+审判”审理模式,依托微信群载体,将庭前送达工作“转移”到微信上,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疫情防控期间诺敏河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先后为杨某、徐某华窝藏、包庇罪,林某国、吴某民、刘某雨非法狩猎罪,吴某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单某国危险驾驶罪,李某红故意伤害罪,张某、张X,唐某峰非法经营罪6个案件11名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及相关法律手续,为下一步的开庭审判做好了庭前准备工作。 


鹤北人民法院:百姓纠纷咋调解?疫期“微审”促和谐 

   疫情期间,本着“案不积压,疫期微审”的办案原则,2月24日,鹤北人民法院鹤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以“微庭审”形式敲响本年度线上开庭“第一槌”。因全面考虑到疫情期间防控的重要性和双方当事人的健康安全,所以本次庭审以网络三方连线方式进行。经过近一个小时的线上庭审,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宣传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