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线法官 | 筑牢疫情防控司法防线的人民法官——赵殿忠

发布时间:2020-03-02 17:30:58








   2020年,一场疫情给喧嚣的城市按下了“暂停”键,但总有一些人,他们毅然选择“逆行”,从未停下脚步。他们用自己的方式,用公正的审理和正义的裁判为人民群众筑起疫情防控的司法防线。他们,就是林区法院的一线法官们。下面,小编就先带大家去认识认识绥阳人民法院的赵殿忠法官吧。 

   赵殿忠,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四级高级法官,黑龙江省绥阳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曾荣获2018年、2019年优秀公务员。 

   2020年2月19日,绥阳人民法院柴河法庭接到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按照区域分工,负责此案审理的法官正在休病假。按照规定,疫情期间的这类案件必须快审快结。在这个关键时期,法官赵殿忠得知此事后,二话没说主动申请承办这起案件。他接到案件后,依照省高院、林区中院《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精神,夜以继日,全力以赴投入到工作中。 

   虽然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此案特殊性在于侦破机关是柴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公诉人在绥阳人民检察院柴河检察室,被告人羁押在沿江林业地区监所,审判法庭设在绥阳人民法院,一起案件涉及“三地”政法机关,加之书记员居住的东宁市实行封城管理,非常时期无法“线下”办公,阅卷、送达、会商等所有工作只能通过电话、微信“线上”进行,给这起案件审理增加了诸多困难。 

   为通过此案的审理和宣判起到教育群众和震慑犯罪的效果,赵殿忠法官反复查阅侦查卷宗,阅读起诉书,查明事实。针对定罪量刑涉及的个别情节,以及被告人认罪表现等向公安、检察机关办案人作了详细了解,形成了案情报告和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审理建议,上报林区中院、省院得到了批准。 

   远程视频开庭对一名上了年纪的法官来说并不容易,而且需要办案单位特别是被告人羁押地法院(沿江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和协助,沿江人民法院金院长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选派刑庭负责人等3名业务骨干协助工作。赵殿忠法官克服困难,一边研究案件,一边学习视频开庭操作。为确保开庭质效,他与公安、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反复演练,避免出现瑕疵。 

   2月25日7点30分,“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落,这起“一案三地”的刑事案件通过远程视频方式正式开庭审理。经过40分钟的庭审,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于某某在禁猎期间、禁猎区内,猎捕国家野生动物,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这起案件的公开宣判,严厉惩治了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为从源头上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疫情发生以来,赵殿忠同志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他担任绥阳人民法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副组长以来,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党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及要求,积极组织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坚持每天督导检查防疫工作,妥善解决审判、信访工作中一些具体问题,会同林业局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了防疫和业务两不误。 

   困难面前显担当。赵殿忠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老党员和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使命,努力做到了不让司法办案因疫情而受阻,不让公平正义因病毒而缺位。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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