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梅,中共党员,沿江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所撰写的裁判文书曾获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奖、所导演的微电影曾获全国法院第五届微电影优秀奖,并荣获过“全区法院优秀法官”“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和“全区法院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这场突然而至的新冠肺炎战疫中,李红梅作为一名女法官,不顾年前刚做完手术,伤口还在感染尚在恢复中的虚弱身体,冒着免疫力低、易感染的风险,迅速投入到这场战疫中,勇挑重担,一直坚守在审判工作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宗旨。
及时上报案件信息是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审理好每起涉疫案件的主要工作。自疫情发生后,李红梅同志按照上级法院指示,迅速与辖区内的方正、林口、清河三个林业局建立起公检法三家专人负责的信息实时通报专线。此外,为确保第一时间获得案件信息,她不等、不靠,每日认真研判了解涉疫案件发展动态,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保证了沿江人民法院所有涉疫情案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为疫情防控期间顺利开展审判工作夯实了基础。
自疫情发生以来,李红梅与当地林业检察院、公安机关紧密配合,迅速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并联合制定了《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工作规定》,为涉疫情刑事案件审判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
2月8日,清河林业局发生了林区首例涉疫案件。李红梅同志接到案件后,迅速与检察院对接,认真阅卷,熟悉案情,总结案件焦点,就疑难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制作庭审及其他各种预案,审理准备工作系统有序开展,有条不紊进行……
工作中,她不顾尚未痊愈的身体,忘记不能长时间说话的禁忌,嗓子哑了依然提审、汇报、会商,每个细节都一一进行排查、落实、预测。同时还要兼顾林区其他兄弟院案件审理的配合,帮助提审、送达,协助开庭,一忙就是一天,常常到深夜才休息。
疫情期间,为减少近距离接触,防止疫情传播,根据上级法院精神,她所负责的案件要采用远程庭审方式开庭。远程庭审对林区法院来说尚是第一次,是新的挑战。在林区中院刑庭的指导下,办公室负责人刘振波等人的大力配合下,终于在2月17日,林区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成功“隔空审理”并当庭宣判。之后,她没顾上休息,又继续投入到新的疫情案件审理中。
在这场特殊的阻击战中,李红梅同志积极克服术后身体的不适,认真妥善完成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始终奋战在审判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法院人的使命与担当,书写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本色,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贡献了强劲的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