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执行局 战“疫”期间智慧执行不停歇

  发布时间:2020-03-18 14:53:34





   疫情防控期间,林区中院执行局按照省法院和林区中院党组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坚持“两手抓”,确保“双胜利”的工作要求,不断拓宽执行工作思路,充分运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积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样化通讯工具创造性地开展执行工作,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解纠纷,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疫情期间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需求。 

急事快执行,确保春节亲情不缺席 

   2020年1月19日,张某及其母亲一同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称其与刘某离婚后,法院判决婚生男孩随父刘某生活,其母张某每月可探视孩子一次,并可将孩子接回共同居住二至三日。但刘某拒绝张某探视,张某半年未见到孩子。执行立案当天,承办法官张嵩接待了张某及其母亲,并耐心地聆听了二人的诉求。张某因思子心切,对过往恩怨无法释怀,情绪颇为激动,并强烈表达了希望能在正月初三接孩子共同居住几日的请求。此时距离春节只有5天,为了确保亲情在春节期间不缺席,承办法官立即开始依法履行执行送达程序,并根据张某提供的刘某手机号码和单位名称联系刘某,但拨打多次均无人接听。2020年1月20日至22日,承办法官联系到刘某的工作单位,但此时因春节放假刘某并不在单位,且单位同事均无法提供刘某准确住址。承办法官多次与刘某单位主管领导沟通,尝试通过主管领导与刘某取得联系,但刘某抵触情绪较大,拒绝见面。2020年1月23日,承办法官通过短信形式要求刘某尽快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并耐心释明不履行义务的后果。2020年春节期间,刘某被承办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打动,同意按照张某约定的时间配合其探视孩子,并同意张某接回孩子共同居住几日。至此该起探视权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零接触云执行,互谅互让达和解 

   2020年1月17日,因与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关雪娇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程某有还款意愿但资金不足的情况后,多次与双方沟通促和解。2020年1月21日,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姜某免除了程某部分债务利息,程某需分两次向姜某还清各项执行款共计97000余元。程某当日即时向姜某给付了5万元现金,按照约定余款于2020年2月28日一次性现金付清。疫情期间为避免当事人流动聚集,承办法官采取电话、短信等无接触方式主动与双方沟通联系,释明执行款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等网上转账方式结清。此时,程某因疫情关系无法外出工作,遂与承办法官沟通希望能够延长还款期限。承办法官向姜某传达了程某的请求,并争取到姜某的理解。2020年2月28日至3月9日,程某多次通过网上转账方式向姜某给付执行款合计45000元,剩余2000余元执行款程某表示短期内实在无法筹齐,希望能够得到姜某的谅解。考虑到双方经济状况均受到了疫情影响,姜某在表示理解后自愿放弃了剩余执行款的执行,并通过快递方式向法院邮寄了收条及结案申请。此起民间借贷纠纷通过双方的互谅互让得以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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