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人民法院、中院各部门:
2019年,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对林区法院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奖励。现将其情况通报如下:
一、荣获最高法院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国成荣获“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2018)黑75民终108号民事判决书(主审法官芦颖)荣获“第三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裁判文书三等奖”荣誉称号。
二、荣获省法院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东方红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金锋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2.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庞志刚、诺敏河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郭兆林荣获“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刘庆林、孙丹、刘中华、姜惠南)撰写的《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林地承包经营流转案件调研报告》荣获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4.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朱卫国、韩宇、吴莎莎)撰写的《破坏森林资源几种常见犯罪适用非监禁刑专项调研报告》荣获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
三 、荣获其他省级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
1.绥阳人民法院荣获中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
员会“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省林区中院研究室主任国成荣获中共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壮丽70年·森工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