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为民促执行 司法救助暖民心 —— 林区中院组织辖区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救助款

发布时间:2020-06-18 19:11:43







   2020年6月17日,是全省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集中发放日,林区中院组织辖区有发放任务的法院、法庭在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省法院组织的全省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集中发放日启动仪式,并组织集中发放专项救助款。中院主管院领导张惠灵和执行局相关领导在分会场参加了启动仪式。 

   东方红人民法院在其执行指挥中心现场向申请人张某发放执行案件救助款50000元。张某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特别困难,收到司法救助款后,她激动地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泪流满面,久久不能平静。 

   绥阳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主动到申请人张某某的家中,将18000元救助款交到了张某某姐姐的手中,给原本生活极为困难并失去信心的张某某带来了关怀和温暖。申请人张某某眼含热泪,颤抖着双手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救助款,并一再表示“感谢党,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 

   诺敏河人民法院分别向两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的救助申请人进行了司法救助。申请人郝某某得知救助款14000元马上就发放到其手中,早早地来到法院大厅等候,顺利地拿到了带着温度、饱含温情的专项救助款后,表示非常感谢党的政策和法官辛苦的付出。申请人高某由于交通事故需常年服药,生活不能自理,他收到救助款14000元后非常高兴,对法院的专项救助表示十分感谢。 

   此次活动,通过对交通事故案件中特困当事人予以一次性救助,从而一定程度上帮助当事人解决了生活困难,充分体现了省法院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特困申请人的高度关心、关爱。今后林区中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文章出处: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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