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区中院贯彻“两山”理念 对环境资源审判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发布时间:2020-09-21 17:14:47



   2020年9月17日下午,省林区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法院“两山”会议精神做出部署,要求全区法院进一步发挥特色审判职能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省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颖辉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副处级干部,三级、四级高级法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各党组成员对照《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十三专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结合全国法院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精神进行研讨交流发言。 

   会议对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执行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和贯彻到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工作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全区法院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全面回应人民群众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呼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和公正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需求作为开展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实现经济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生态全面优化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是结合全区法院实际,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立足身处全国最大国有林区这个地理定位,立足“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这个功能定位,立足环境资源审判执行专门化这个发展定位,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点,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一要对环境资源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二要不断深化恢复性司法理念;三要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四要加大环资审判工作宣传力度。四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全面提升。要珍惜中院作为最高法院命名的第一批“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这一荣誉,立足本职,切实发挥环资审判工作示范作用。一要积极探索完善“专业审判+基地实践+调研合作+成果转化”环资审判新模式,稳步推进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规范化。二要全面探索打造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完善“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统一裁判尺度,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准确实施。三要着力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上下级法院指导机制、公检法联动机制、生态修复运行机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调研合作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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