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0-09-25 09:09:34


   第六十三条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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