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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0-09-25 09:09:34
第六十三条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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