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0-10-27 11:42:30


   第八十一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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