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0-11-24 16:12:51
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