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商事审判职能 坚持能动司法 助力林区发展

林区中院召开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3-02-17 09:16:58


    林区中院民二庭在中院党组和李大伟院长的亲切关怀下,在主管院长和专委的大力支持下,在中院相关庭室的密切配合下,于2012年1月16日至1月18日在黑龙江省生态职业工程学院召开了全区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这是林区中院成立十一年来召开的第一次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是保障森工林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的重要会议,也是为开创林区商事审判工作新局面而召开的重要会议。刘庆林专委全程主持这次会议,缪荣清副院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林区中院民二庭全体人员和各基层院主管商事审判副院长、商事审判庭庭长参加会议,黑龙江省法官学院林区分院、林区中院立案庭、民一庭、审监庭、审管办亦派员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2010年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和2012年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再审审查座谈会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全区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分析当前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主要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商事审判工作。

    缪荣清副院长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林区商事审判取得的主要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林区商事审判的主要工作和任务。讲话结合森工经济社会发展的契机和需求,对新时期林区商事审判肩负的职能与任务进行了定位,即以办好案件为第一要务和主要抓手,以“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为切入点,努力做好能动司法工作,服务森工林区大项目建设,为森工林区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提供助力与保障。讲话还重点强调了完善商事审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要求严抓案件归口管理。同时,会议解答了基层院关注的学习和适用新民事诉讼法中一些难点问题,剖析了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质量和裁判文书差错原因及应对之策,对报请裁判文书上网的情况做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此次会议还以会带训,邀请了省法院民二庭综合组组长马晓瑞讲解民间借贷、保险、公司类案件法律适用和商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林区中院民二庭李正欣庭长、孙丹、高颖副庭长也分别就林区商事审判存在的问题、裁判文书制作、目标考评等做了通报和点评,基层法院与会人员一致反映培训内容能够切合审判实践的需求,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最后,刘庆林专委在总结讲话时指出,这次会议解决了我们共同关心的问题,指明了林区商事审判今后的工作方向和任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是林区商事审判举旗、亮剑、整军、备战的重要会议,也是开启林区商事审判新征程的动员会议,在林区商事审判的发展史上必将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强调这次会议要求直接设立商事审判庭,其意义在于要树立商事审判理念和注重商事审判的价值取向、内在规律,切实发挥商事审判的独特职能作用;还要求林区商事审判人员学习好、理解好、适用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

    本次会议是中院民二庭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指针,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保障森工林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开创全区商事审判工作新局面而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积极落实总局党委关于加快推进林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现代大森工、新森工,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总体决策部署的一个重要举措。在各基层法院和省法官学院林区分院、中院审监庭、审管办、民一庭、立案庭、司法行政科的大力配合参与下,在民二庭人员共同努力下,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并赢得了与会者的一致好评。对今后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地指引作用,同时也为全区商事战线同志提供了一次沟通和交流的机会,为今后商事审判工作更好、更快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王 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