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互相“栽花”,融洽和谐、互帮互助,遇事托上一把,往往能传递一丝浓浓的暖意。但是往往也会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互相“种刺”,引发矛盾。
居住在同一小区、同一单元的楼上楼下的两户居民,被告住在楼上,由于屋内厨房水管长期渗漏,导致楼下原告的厨房及客厅的墙体被水浸泡,发霉长毛。在与被告协商过程中,由于被告事不关已的态度让原告非常不满意,事情未能解决反而增加了两家的矛盾。几经多个部门协调,也都因双方各执已见致调解失败,纠纷一拖便是三年。
案件诉诸法院后,最先到达审判辅助中心。考虑到如果按程序进行立案、开庭审理,可能会增加双方邻里关系的僵化。已是耄耋之年的原告,正常的庭审也会给其带来极大的不便。综合各方面因素,审判辅助中心工作人员决定先进行诉前调解,他们找到原告的儿子,请他协助法院做其父亲的调解工作,并把原、被告约至法院,先后运用“面对面”和“背对背”的调解手段,采取法理情理相结合的方式,入情入理,阐明法理及利害关系,耐心对双方进行劝解。经办案人员充满“人情味”的调解和说理,当事人双方的气顺了、火消了,理解多了、对立少了,由横眉冷对转变到握手言和……
“审判辅助中心”是东方红人民法院在深化繁简分流司法体制改革中的“枢纽”,截止目前已初步实现审判辅助事务从审判中分离出来进行集约化管理的改革目标,既大幅减轻各审判团队的工作压力,又促进各项辅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取得了预期的改革效果。
转自黑龙江省东方红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