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
一年来,在上级党委、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有力指导和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两级法院和广大干警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重点的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向纵深开展,深入有效地实施了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努力践行“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以林区中院党组确定的“打基础、上水平、求发展、做贡献”为工作思路、以目标管理考评为主要形式、以绩效考评和质效考评为具体方式的考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了案件质量有效提升、法院管理科学规范、队伍建设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为森工林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2年,林区法院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按照考评方案规定和要求,采取了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形式,坚持自评与考评相结合、单项工作与主要工作考评相结合、质效考评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使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充分体现了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和真实性。不仅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了各基层法院的各项工作,而且进一步增强了法院系统管理意识,有效地提高了法院管理工作水平,加强了检查监督指导工作力度,密切了上下两级法院的工作联系,进一步增强了全区法院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林区法院整体工作在前进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档升级,全区各基层法院整体工作实现了达标以上的好成绩。同时,涌现出了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工作名列前茅的先进单位和集体。为激励先进、巩固成绩、再创佳绩,推动和促进全林区法院各项工作上水平、整体工作有更大的发展,林区中院党组决定:对2012年目标管理工作综合考评结果除被省法院列入涉诉信访一类通报的基层法院实行评先选优一票否决外,位居前三名的基层法院和在本战线考评结果位居前三名的单项工作进行表彰。
柴河林区基层法院、方正林区基层法院、绥阳林区基层法院荣获2012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柴河、鹤北、方正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工作,方正、柴河、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东方红、柴河、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方正、柴河、迎春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迎春、通北、八面通林区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方正、清河、绥阳林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柴河、大海林、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柴河、海林、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柴河、方正、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清河、鹤立、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方正、柴河、兴隆林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通北、鹤北、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干部管理工作,柴河、东方红、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宣传工作,兴隆、东京城、绥阳林区基层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绥阳、穆棱、沾河林区基层法院调研工作,绥阳、兴隆、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柴河、山河屯、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柴河、绥阳、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分别荣获2012年度“单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第一、二、三名”。
林区中院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集体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再立新功;未受到表彰的单位和集体要认真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取长补短,采取有针对性的加强改进措施,振奋精神、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林区中院号召,在新的一年里,全区两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第二十三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总局党委确定的“四八四三”发展战略和中院党组提出的“打基础、上水平、求发展、做贡献”工作发展思路,通过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强管理,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制度机制的完善和落实,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法院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林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知度,为全省森工林区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更新更好的业绩开创林区法院工作新局面。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