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1-01-20 08:41:58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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