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1-03-05 16:20:16
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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