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发布时间:2021-03-11 13:08:15


   第一百七十四条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责任编辑:孙艳芳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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