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区“优秀基层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干警”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3-16 16:25:09


2020年,全区两级法院和广大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法院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队伍素质建设、审判质效提升、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全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促进工作,进一步激发全区法院广大干警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林区中院党组决定:

授予东方红人民法院等3个法院为“全区优秀基层法院”荣誉称号;授予诺敏河人民法院通北人民法庭等4个法庭为“全区优秀法庭”荣誉称号;授予东方红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刘少华等5名同志为“2020年度全区法院优秀法官” 荣誉称号;授予双桦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成金同志为“2020年度全区法院优秀法官助理” 荣誉称号;授予亚布力人民法院政治部胡乃明同志、林区中院慕欢同志为“2020年度全区法院优秀政工干部” 荣誉称号;授予林区中院高丽丽同志为“2020年度全区法院优秀干警” 荣誉称号,并为以上9名同志分别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中院要求,全区两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奋力推动全区法院整体工作提档升级,为维护林区社会大局稳定、推动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林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全区优秀基层法院、全区优秀法庭、全区优秀法官名单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全区优秀基层法院、全区优秀法庭、全区优秀法官名单


一、全区优秀基层法院

   东方红人民法院

   沿江人民法院

   诺敏河人民法院


二、全区优秀法庭

   诺敏河人民法院通北人民法庭

   亚布力人民法院海林人民法庭

   绥阳人民法院柴河人民法庭

   沿江人民法院林口人民法庭


三、全区优秀法官、干警

   东方红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刘少华

   鹤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耿雨莲

   诺敏河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负责人李军

   绥阳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审判员林艳萍

   沿江人民法院审管办审判员金少文

   双桦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成金(全区法院优秀法官助理)

   亚布力人民法院政治部胡乃明(全区法院优秀政工干部)

   林区中院队伍建设处干事慕欢(全区法院优秀政工干部)

   林区中院综合办公室干事高丽丽(全区法院优秀干警)

文章出处:队伍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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